說真的,
還蠻想念這傢伙的…

穿紅色衣服的那一位
李小龍->曹家耀

之前的文章有提過他,
( http://www.wretch.cc/blog/bdjaya&article_id=11675860 )
和他一起生活是一件很妙的事情!

我們不是情侶,沒有在一起過…
但我們曾住同一棟公寓,就在我隔壁隔壁房…
(看上面的照片也知道我們是哥兒們!)

第一次知道jackass就是他放給我看的、
第一次自己拿剪刀幫人家修頭髮是他叫我做的蠢事、
第一次認識偉士牌原來這麼酷是他跟我提過的、
第一次坐在偉士上背對著小龍看著騎過比市民大道還寬的空礦馬路上
是他帶給我如拍電影般的畫面、
第一次參加偉士牌的聚會是他”托”著我去的
(那時明明就還在打工硬是跑到店裡來叫我去聚會)、
第一次在高速公路上騎檔車是他教我的、
第一次看到有人不怕死的在租來的房子上寫洗不掉的字,
寫在我每次抽煙的地方,叫我不要再抽煙了!
第一次有人送我玩具,
他敲我房門,我因為失戀而在哭,
他拍拍我的頭叫我”不哭不哭!”
我關上門後的數分鐘,
他帶著一個麥當勞兒童餐送的”原子小金剛”玩具送我,
他說他不知道我在哭什麼,
但他希望原子小金剛可以陪我到不難過…
原子小金剛不是什麼貴重的玩具,
但他的心意讓我當下就笑了。

他現在人雖然在澳洲打工,但他逢年過節必傳”阿桑”開頭的祝賀簡訊給我。

看到了他在國外生活的相片,還是覺得他真的很妙!

小龍的相簿描敘變形吧 金剛 


小龍的相簿描敘:
fuckin Bill 
認識他讓我知道外國人沒啥只是比我們還會拍馬屁
而且我們常在他面前說他壞話
只是我只能說 會中文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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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電腦現在真他媽的有夠慢,不打了!回家吃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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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enda 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