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片名也知道他是被冤枉的。

片中說的是日本目前電車痴漢的問題,

不論是不是,一不小心被冤枉,肯定坐牢。

金子徹平,26歲,剛畢業,正準備去一間公司面試,

急急忙忙趕上車,人多到還需要站務員推他一把才能進去!

車門關閉,他的右手西裝外套袖子被夾住,

他試圖拉出來的動作,讓他前面的女高中生誤會而被關!

警察擅自寫了認罪的筆錄,

誰也想不到一件小小的非禮案也會被起訴,

所有當初被迫簽名認罪的筆錄都不利於他,

經過一年的時間,出庭11次,

最終還是被「有罪原理」的法官判刑三個月!


(それでも ボクは やってない !)

刑事案件有99.9%不會成功,

因為法官若判無罪,那辯護律師便成英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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